贵州省贵阳市李忠公开讲话汇编12篇!(一)(全文3723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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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二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3
第二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10
在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16
在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的讲话 22
在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28
在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33
在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的讲话 38
在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46
在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52
在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59
在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64
在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70

在第二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李 忠
(2014年9月10日)

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
这次常委会会议时间紧、议题多,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各项任务,会议开得顺利、圆满,借此机会,我讲四个问题。
一、关于学习9·5重要讲话精神
9月5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回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历程,为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张德江委员长主持大会,并指出,“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总书记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把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各项工作中去。”
本次会议全面传达和认真学习了***总书记9·5重要讲话精神和张德江委员长的重要要求。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就是必须把这两个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指针,切实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在毫不动摇地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同时,与时俱进地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坚持正确的政
治方向,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推动人大工作提高水平,切实增强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二、关于专项工作评议、专题询问
本次会议安排了分组评议,就贵阳市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工作评议。昨天,市民政局作了报告,对贵阳市社会救助工作作了认真总结;常委会评议工作调研组也报告了情况;在下午的分组评议过程中,代表畅所欲言、意见深中肯綮,评议会议据实进行、达到了预期目的。
民生无小事,此次对贵阳市的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专项工作评议,体现了常委会“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一枝一叶总关情,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或下岗,或残疾、或贫困,或孤寡的社会困难群体,虽然与走上小康之路的广大群众相比,只是一个小数字,然而,小中有大局,要实现“打造贵阳升级版”的要求,就必须认真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否则就会影响和谐稳定大局。近几年来,我市民政、住建、卫计等部门各尽其责、相互配合,不断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增加投入、扩大对象,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提升了民生保障水平。但是我们仍要看到社会救助工作中喜中有忧。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薄弱,救助工作体系整体性、协调性有待提高等问题尚待解决。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全市各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好帮扶救助的工作举措,全面提升
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水平。要根据评议出的问题和常委会交办整改的意见,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立整改时限、报告整改结果,确保专项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此次常委会的另一个重要环节是对城市居民副食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城市供水保障、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询问。这三项议题既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与民生戚戚相关,又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部署——与改革发展大局戚戚相关。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为这次专题询问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周密、深入调研;市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全程参与;被询问工作部门高度重视、充分准备,确保了专题询问工作的顺利推进。
今天上午,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分别就这三项议题15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询问,问题设计“精”“深”“专”,抓住了三项工作的关键点和人民群众的关注点,反映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们的水平;相关部门直面问题,一一作答,摆出了实情,解释了疑惑,体现出了部门的诚意;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政府部门负责人作了很好的发言。今天的专题询问气氛坦诚热烈、过程求真务实,达到了预期目的。

会后,希望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抓好相关问题的解决落实,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处理情况。市人大常委会要跟踪督促,防止专题询问止步于“一问一答”、流于形式。要对这次专题询问的内容、流程、处置等环节进行总结,进一步规范询问,增强询问效果,为专题询问的常态化作好准备。
专项工作评议、专题询问是创新人大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的生动实践,是增强人大监督工作权威性的重要形式,是增加人大监督工作透明度的有效平台,是提高人大监督工作水平和实效的有力举措。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围绕中心、服务民生,积极探索、实践、完善各种监督形式,确保监督实效,增强人大权威。
三、关于两个重要地方性法规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贵阳市残疾人保障规定(草案)》。今年4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规定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人大内司委、法制委会同市政府相关部门对条例草案反复研究,同时,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相关专委会和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的指导意见,又进行了多次的讨论修改,并采取多种形式,多方征求意见。这次审议,大家再次提出很多很好的意见建议,大家认为,《草案》结构合理规范,考虑周全细致,内容切实可行。下一步要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
会议审议了《贵阳综合保税区条例(草案)》。2013年9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贵阳综合保税区,作为省、市对外开放的先行区、试验田,综保区是本市乃至全省经济建设领域重大改革探索的示范点。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综保区立法工作,成立立法工作小组,在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的反复论证,并数易其稿。这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按
照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后,要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形成二审稿再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
四、关于议案办理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办的5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时成刚等十名代表提出了《关于监督探索建立老城改造新区建设联动平衡机制的议案》,会后交由市人大城建环保委负责办理。为提高代表议案的办理质量,城建环保委高度重视办理工作,成立工作小组、完善工作方案;深入调查研究,将办理工作纳入执法检查,就办理情况进行专项调研;注重沟通协调,召开环保委员会会议,追踪办理情况,争取提议案代表满意。
通过审议,大家认为,市政府实施“疏老城、建新城”战略,在建设方向上将土地储备、公建配套项目、大型交通基础设施等向新区聚集,对于探索建立老城改造新区建设联动平衡机制、实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升级等具有重要作用。旧城改造新区建设联动平衡机制的建立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要有三至五年坚持不懈地努力才能真正见到效益,因此,市人大常委会要将其作为一项长期性监督事项,纳入日常监督工作计划,完善检查督办落实机制,综合运用询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予以监督,进行办理效果“回头看”。对此次会议形成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协调,督促承办单位认真研究,与代表进行沟通,取得代表支持。
人大代表所提出的议案建议反映了广大人民的愿望和要
求,切实办理好这些议案建议,对于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加强“一府两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人大常委会要力求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把代表所提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好点子落实好,确保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其他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及贵阳市2014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4年上半年,全市上下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形势下,积极应对、谋求突破,主要经济指标基本达到时序进度,取得了全省增比进位第一名的好成绩,并在全国省会城市位居前列,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尽管上半年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在绝对值上完成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一些主要经济指标的增幅与预期目标仍有一定差距、投资快速增长支撑乏力、规模以上工业增量不足、保障和改善民生任务仍较重等困难和问题。会议建议,全市上下要牢牢把握“两条底线”,紧紧抓住以“促增长、保总量”这个经济工作首要任务,着力强化指标监管、扩大投资规模、强推工业经济加速发展、强化预算监管等,坚定信心、锁定目标、攻坚克难,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
本次会议还书面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贵阳区域合作创新驱动系列活动106个重点项目实施工作、机动车排
气污染防治工作等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工作)机构要根据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归纳、梳理、起草好审议意见;希望市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处理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对审议意见的办理进行全程跟踪督办,确保取得实效。
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本次会议的各项议程已经进行完毕。今年的时间已过大半,希望大家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奋发的活力、更加务实的作风,抓落实、谋创新,确保年底各方面工作的完美收官。
谢谢大家!

第二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李 忠
(2014年4月30日)

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
这次常委会会议时间紧、议题多,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各项任务,会议开得顺利、圆满。下面,我就本次会议的有关议程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专项工作评议
本次会议对北京·贵阳区域合作创新驱动系列活动106个重点项目实施、贵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贵阳市推进森林资源保护等3项工作进行了专项评议,此次评议的内容与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休戚相关。
地方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的监督,是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工作、实施经常性监督的最主要、最基本的监督形式之一。经过几年来的不断探索实践,市人大常委会在完善专项工作评议的道路上积极创新、扎实推进,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参与评议的积极性越来越高,被评议单位接受评议的自觉性越来越强,评议效果和社会反响越来越好。这次开展的3
项专项工作评议,程序步骤多、涉及层面广,评议工作组组织周密、准备充分,深入调研,及时指导。昨天,三个评议工作调研组分别作了情况汇报;被评议工作部门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分别作了报告,对相关专项工作作了认真总结;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畅所欲言,积极参与,公正评议,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提出了中肯的改进意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作了很好的发言,工作评议据实进行,充满了民主坦诚的气氛,体现了求真务实的精神,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北京·贵阳区域合作创新驱动系列活动是打造贵阳产业发展升级版的重要支撑。这次对106个重点项目实施工作的评议,体现了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抓得好,抓得实。通过评议,我们看到了半年来北京·贵阳区域合作创新驱动系列活动106个重点项目实施取得的重要进展,这是在市委的领导下,四大班子共同努力,区(市、县)全力落实、合力推动的结果。但是,此项工作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评议工作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充分汲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从推动工作出发,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各个项目加快落地和建设。
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和森林资源保护既是生态保护升级的重要抓手,也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是打造贵阳城市建设和管理升级版、生态改善升级版、民生改善升级版的重要内容,进行专项工作评议十分必要,两项工作涉及到了生态、环保、发改、财政、交通、商务、质监、农业、交管等多个部门。特别是在当前,贵阳正处于创建全国环保模范城市的攻坚阶
段。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总书记还专门对贵州、贵阳的生态环境,尤其是空气质量给予亲切的关心和充分的肯定,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亲自过问,保护贵阳的蓝天白云十分重要。同时,我市作为“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一直以来不断加快林业建设,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大对现有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但是,当前一些破坏行动时有发生,必须按照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刚同志的要求,坚定不移地守住“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矛盾,既要保护好林地又要支持好项目建设。在下一步工作中,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提出的问题和常委会交办整改的意见,紧紧围绕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的目标,按照市委守住“两条底线”的要求,切实处理好保护与建设之间的权重关系,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双赢。
评议的目的在于整改,评议的效果,要靠整改的成果来体现,要把整改工作作为做好整个评议工作的重点和关键环节来抓。刚才,常委会通过的评议意见,会后要反馈给相关部门整改,希望被评议部门认真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把存在的问题整改好、解决好。下一步,常委会还要加强对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和指导,跟踪问效,检查整改情况,确保整个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二、关于地方性法规审议
本次会议对《贵阳市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办法(草案)》进行了二审。今年1月9
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常委会法制室在充分收集和研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会同城建环保委、市法制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复研究,进行了多次修改,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分送市人民政府及其市发改、规划、国土资源、交通、水利、信息、城管、工商、教育、卫生、农业、税务、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市政协办公厅和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部分乡镇人大征求意见,邀请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企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等单位和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召开座谈会,最终形成二审草案。会后,法制室要按照相关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抓好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工作。
本次会议还对《贵阳市残疾人保障规定(修订草案)》进行了一审。《贵阳市残疾人保障规定》自2001年5月31日公布施行以来,有力地推动了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有《规定》明显滞后,特别是2008年4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进行了修订,为了与上位法保持一致,根据我市残疾人保障工作的实际需要,重新制定《规定》很有必要。这是惠及全市残疾人及其亲属的一件大事,是关系到弱势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问题,重视该规定的起草、审议,对于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持续、稳定发展,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很有意义。这次会议对修订草案进行了一审,市人大相关专委会要按照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后,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形成二审稿再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
立法工作是人大一项重要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意识、宪法意识、法律意识、人民意识的具体体现,是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能力、工作水平的现实考验,要切实做好、做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三、关于立法后评估
《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自2011年6月1日颁布施行以来,已近三年。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不断深化、调整和完善,特别是随着我市创新驱动战略的深入实施,贵阳与中关村科技园资源的有效对接,为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原有的高新区条例已不再适应新情况、新任务、新要求的发展变化,完全有必要依据《监督法》、《立法法》等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开展立法后评估,既要充分肯定已经取得的进展、成效,更要与时俱进,客观冷静分析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评估意见,依法按程序处理好相关问题。
通过此次评估,我们了解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为推动我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有序发展、健康发展、加快发展和巩固改革成果、创新成果、发展成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法制保障。同时,我们也看到还存在学习宣传不到位、执法机构不配套、行政管理职责不到位等问题,法规制度措施没有得到全力有效的实施,引领、保障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主力军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根据会议意见,有必要对该条例进行修改完善或者重新制定。
评估本身并不是目的,目的在于对评估结果的利用。对地方性法规进行立法评估,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工作的一次积极创新,有利于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有利于督促法规实施机关及时研究解决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探索完善评估机制,形成一套在全国具有示范效应的后评估模式。
本次会议还书面审议了我市实施《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情况的调研报告、我市实施《宗教事务条例》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根据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归纳、梳理、起草好审议意见,及时报送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同时专报市委。
同志们,当前,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深入开展,大家要清醒认识教育实践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做到活动与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以焦裕禄为榜样,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抓紧抓实抓好,将“抓学习、改毛病、提素质、干工作”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贯穿于工作、学习的全过程,密切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履行人大职责,充分运用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奋发的活力、更加务实的作风投入到工作中,真正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凝聚强大的正能量。
谢谢大家!

在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
会议上的讲话
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李 忠
(2013年7月3日)

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
    这次常委会会议虽然安排两天时间进行,但是听取汇报、审议决定议题多,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各项任务。借此机会,我着重讲四点意见。
    一、关于依法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工作
    本次常委会会议一项重要审议内容,就是依法开展工作评议。两天来,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职业教育、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3项工作进行了专项评议,此次评议的内容与贵阳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戚戚相关。刚才,三个部门分别作了报告,对相关专项工作作了认真总结;常委会评议工作调研组也报告了情况;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代表畅所欲言,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中肯意见。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文新作了讲话、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负责人也作了很好的发言。今天的评议会议据实进行、气氛坦诚热烈、过程求真务实,达到了预期目的。
    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监督法》行使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创新和发展监督方式的内在
    要求,是加强对“一府两院”监督力度的重要形式,也是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实现参政议政的有效途径。这次对涉及全局性的重要工作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程序步骤多、涉及层面广,既肯定工作成绩,也指出存在的问题,评议过程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周密、准备充分;市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全程参与;被评议工作部门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各评议工作组深入调研,及时指导;与会委员及代表积极参与、公正评议,确保了评议工作的顺利推进。
    这次常委会听取汇报,开展的评议情况要形成意见,希望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被评议部门要根据评议指出的问题和常委会交办整改的意见,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立整改时限,报告整改结果,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要负责地将工作情况向市委作出报告。
    现在看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完善专项工作评议的道路上稳步前行,坚持不懈做好这项工作既可行也必要。特别是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开展和参与评议的积极性将会越来越高,被评议单位接受评议的自觉性将会越来越强,评议效果和社会反响一定会越来越好,市人大常委会对此要认真负责,不断完善,使评议工作开展得更深入、更扎实,使其更富有针对性,努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后评估工作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贵阳市残疾人保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后评估情况报告,
    这是自去年年底《贵阳市地方性法规后评估办法》颁布实施以来,贵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首次组织进行立法后评估工作。本次评估工作按照合法性、合理性、特色性、操作性、规范性、实效性六项标准,逐项对《规定》的立法质量、实施效果和社会各界的反映进行了分析研究、评价评估,取得了丰富的、实在的成效。
    大家知道,贵阳市人大常委会自拥有部分地方立法权限以来,立制了69
    部地方性的法规,总体上看,它对于我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各项事业进步以及人民群众遵纪守法,享受合法权益起到了规范和促进作用,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社会对法律特别是我们的地方性法规的遵从、运用尚未形成,学法、守法,坚持依法办事仍存在不少问题,法规执行的自觉性、刚性和权威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市公布施行的法规从量上看不少;但是,实事求是地分析,很有必要依据《监督法》《立法法》等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开展回头看,既充分肯定取得的进展、实际成效,也要与时俱进,客观冷静分析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依法按程序处理好有关问题。所以本届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依法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这是我们在地方立法工作上的一次创新尝试。开展对《贵阳市残疾人保障规定》的后评估就是我市的破题之笔。《规定》颁布施行以来的十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医疗康复、就业和特殊教育等方面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改善。同时,我们也看到,我市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贵阳市残疾人保障规定》是2001年制定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制度不断完善,新要求、新情况决定了需要抓紧对《规定》进行修订完善。因此常委会会议建议全面修订《规定》,使其与上位法衔接、适应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市人大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要按照本次常委会审议意见把修订《规定》列入常委会立法计划,各有关方面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
    三、关于对两个重要的地方性法规审议工作
    本次会议对《贵阳市社区工作条例(草案)》进行了二审。今年4月2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此后,常委会依靠市委的坚强领导,市政府的积极配合,高度重视条例草案的修改工作,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广泛借鉴,形成二审草案。6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专题报告了条例草案起草、制定和审议情况。本次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大家再次提出意见建议,鉴于社区立法涉及全局,关注重大调整和规范事项具体,我们将依照贵阳市地方立法条例相关规定,对条例进行三审,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要在尊重民意,本次常委会审议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做好三审的相关工作。
    本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贵阳市湿地公园保护管理规定(草案表决稿)
    》。这是《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重要配套法规之一,对于加强我市湿地保护、促进我市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会后,法制室要按照本次常委会审议意见,抓紧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时做好《条例》施行的准备工作。
    四、关于加强和做好制度建设工作
    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请审议贵阳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工作制度的议案。推进地方人大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按照“简洁、明了、管用”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常委会启动了人大有关制度的“立、改、废”工作,以保障人大常委会能依法按程序高效有序运转。
    加强人大制度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促进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正确、有效行使职权,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的重要保障。提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小组活动暂行办法(草案)》《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修订草案)》《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修订草案)
    》等制度,符合工作要求,顺应了时势,规范了程序。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工作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谋事之初,先定制度,行事之际,恪守规范。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有效地行使好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必须以制度为抓手,必须严格地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组织形式、议事方式、监督机制和审议程序运转上更加科学规范,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下一步,要认真组织开学习活动。加强对制度的学习掌握和运用,确保制度落到实处。要把各项制度规定的学习纳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只有始终自觉地不折不扣地按制度办事,只有通过不断总结,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地“回头看”,才能及时发现制度执行过程中的薄弱环节,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实施。
    本次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贵阳市201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重视审计工作,支持审计事业,本次常委会高度评价和积极肯定这次审计报告、财政决算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同步作出了初审报告,希望市人民政府一定要根据审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做好切实整改,这次报告所指出的有关问题,应该是逐条、逐项、逐人依法进行整改。同时,高度重视经常性同步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创造条件积极做好我市财政税收工作,确保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工作)机构要根据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归纳、梳理、起草好审议意见,及时报送市委,希望市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处理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并按照《监督法》的规定报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对审议意见的办理进行全程跟踪督办。
    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在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的讲话
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 忠
(2012年12月11日)

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这是2012年的最后一次常委会。2012年是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第一年,一年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的认真参与下,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遵循地方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依法履职,积极工作,不断创新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式,为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也为即将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三次会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下面,结合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我简要讲三点意见:
一、仔细研读,认真领会,把十八大精神与人大工作实践紧密结合,抓好当前和今后各方面工作。

本次会议的首要任务是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十八大报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政治体制改革作了充分阐述,强调了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按市委工作部署,紧密结合贵阳市人大的工作实践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首先要求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人大常委会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正确的政治方向贯穿于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常委会工作的各方面。
二是要继续做好立法工作。通过行使立法权,把党的主张以法定程序上升为人民的意志。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今后一个时期,要抓紧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社区管理、湿地公园立法工作,要注重加强民生领域的立法,开展好立法后评估工作,使地方性法规切实为我市“五位一体”的建设发挥规范、引导、保障和促进的作用。要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三是要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不断加强学习,创新工作方式,探索有效监督途径。要提高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水平和能力,要更加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工作。要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要精心设计、积极推动、探索和完善依法开展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工作。

四是要行使好决定权、任免权。要按照关于大力推进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的新形势、新部署、新要求、新目标、新任务,切实在融入各方面和全过程上下功夫,让决定权、任免权的行使,更好地服务于我市各方面工作。
五是要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加强代表培训的针对性,重视代表作用发挥,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落实率,充分体现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二、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开好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议程、预备会议日程、大会日程、主席团会议日程、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等文件,通过了关于召开贵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11月29日,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13年1月下旬在贵阳召开。适时召开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做好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是如期、顺利召开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基础,是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市人大常委会第28
次主任会议讨论了二次大会的筹备工作,本次常委会作出了相应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按照工作计划认真筹备,精心组织,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大会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这次会议的意义,要自觉地、认真地参加大会的各项活动,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充分发挥好全体代表的作用,保证代表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民主权力,确保大会圆满成功。
三、抓好立法后评估,抓紧社区立法,确保地方立法工作与时俱进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贵阳市地方性法规后评估办法》,审议了《贵阳市城市社区工作条例》立法工作情况报告。突出体现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与时俱进的立法指导思想。
1.关于立法后评估工作。法规从起草到制定出台,需要一定的时间。而经济社会在不断变化发展,法律法规出于严肃性的考量,每次修订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因此,法律法规天然具有滞后性。同时,由于认识的局限性,法律法规的立法预期与实际执行效率之间,也会有差异,也会有需要修改、调整的地方。为了确保法律法规与社会需要相适应,2010年开始,全国人大启动了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作为具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为了完善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保持法规社会适应性,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贵阳市人大常委会率先在全国地方人大中积极启动立法后评估工作。通过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可以适时修改地方性法规中与现实经济社会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内容,这是我市在不断健全和完善地方性法规上一次积极的“探索”,是一个良好的“开始”,有助于进一步完善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督促法规的落实。
2.关于《贵阳市城市社区工作条例》的制定。《条例》是根据我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情况,依据变化了的形势和任务需要,也是人大今年常委会立法工作中的重中之重。7月24
日启动调研,11月5日开始起草,常委会由我任组长、成立了领导小组,其他主任会议成员任副组长,陈长发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成立四个小组,各组独立起草法规草案文本,以期集思广益,集中社会各方的智慧,充分总结前期调研成果,紧密结合贵阳实际,把贵阳市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所形成的“贵阳经验”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科学地固化下来、成功地推广开来。
立法后评估和社区立法工作,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紧密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同时结合贵阳市“五位一体”建设实际,积极发挥立法作用,确保地方性法规与时俱进,永葆生命力。在下一步的立法工作中,要坚持质量第一,质量是法律法规的生命和灵魂。地方法规,要从地方实际出发,反映本地的特殊性,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有效解决本地的实际问题。
本次会议,我们本着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继续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督、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审议了涉及贵阳市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的重点项目、科技创新、门前三包、石漠化治理植被恢复、文化产业发展、二环四路城市带相关规划编制和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山体公园规划和建设、土地储备工作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等三个专项工作报告、六个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四个调研报告。可以说,市人大常委会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形成了比较丰富的视察、监督、调研成果。

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许多中肯的审议意见,有效行使了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权,有利于经济协调发展,有助于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民生问题的解决。
会议顺利完成了莫惹等人事任免事项。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程已经进行完毕,谢谢大家。

在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
会议上的讲话
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李 忠
(2013年7月12日)

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根据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贵阳市社区工作条例(草案)》的审议情况,主任会议认真讨论后决定增开的,主要任务或者说唯一的任务就是专项审议并且通过《条例》。据我了解,在贵阳市人大常委会的地方立法史上,经过三次审议程序通过一个地方性法规,尚属首次。这足以证明这个法规的全局性、重要性和特殊性,足以说明作为地方立法机关,所持的“既积极又审慎”态度。我觉得,我和每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此都应当感到机遇难得、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大家知道,为了巩固和发展我市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实现社区和谐、规范、可持续发展,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市委工作部署,成立了以主任会议成员为组长、副组长的专门工作班子,抽调工作骨干来抓这个立法。从2012年7月24日在南明区油榨社区服务中心召开《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正式启动我市社区立法工作计算,到今天整整11个半月;从去年11月6
    日召开全市社区立法工作会议,出台关于推进《条例》立法工作的安排意见,全面部署社区立法工作,着手法规起草计算,到今天也已整整8个月零6天;从今年1月28日形成《条例草案》讨论稿至今,又是5个半月。近一年来,在市委坚强领导和“一府两院”等有关各方支持配合下,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积极发挥立法职能作用,举全人大之力推进这一开创性立法的各项工作,提前并且较好的完成了立法任务。具体体现在:
    一是抓好立法调研。主要是在各位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通过认真学习研究市委推进改革的有关文件,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市社区相关情况,学习借鉴外地城市先进经验,形成内容丰富的调研报告,确定了立法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目标和重点。二是汇集各方智慧推进起草。通过开门立法、多元起草,在研究阶段性调研成果基础上,用近两个月时间就完成了起草任务。其间,我们还将社区工作立法情况向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作了专题报告,听取了代表的意见建议。今年1月底,形成《条例草案》讨论稿。三是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充分论证。从3月1日起,用了1个月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征求省、市、区、社区和居(村)委会等各方意见,陈长发副主任率刘军秘书长等有关负责人,还专程赴京征求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政部、北大等有关方面领导和专家的意见。市政府李再勇市长和有关分管副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讨论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经反复研究、修改,于4月中旬形成法规案,正式进入立法程序。四是认真审议和修改。4月27
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7月2日,第十四次常委会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在两次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都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表意见,肯定了立法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认为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并加以吸收,《条例草案》逐步趋于成熟。五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及时主动作出汇报。《条例草案》作为一项重要立法,在其调研起草过程中,我们多次将阶段性工作向市委报告,省委副书记、时任市委书记李军同志作出书面批示,充分肯定立法工作成绩,要求我们加快进度,继续抓紧抓好立法各阶段的工作。6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会议认为,市人大常委会高效率高质量开展了调研、起草、制定《条例》的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将探索过程中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到制度,上升到法规,进行固化,有利于推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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